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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lverella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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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欢记(7)

7、王敏儿

男人固然不能没有口德,可是过于守口如瓶,会使他身边的女人受伤。陆坤让王敏儿一次又一次地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,最终自动出局。
爱情除了性,就是互信。一旦互信不生,爱好比裂缝了的电灯泡,不会再发热发光,且迟早爆裂。
信任感太难积聚,而太易破坏。她要的不是一个中情局的特务,而是一个可以敞开心扉的男人。


  黄子都要和郑浩结婚前夕,约王敏儿喝下午茶。二人好友多年,一直保留这个英式习惯。
  “你得做我的伴娘。没有其他人选了。”她挤眉弄眼笑。
  王敏儿惊诧,“这么快?你确定?”
  不过一个月之前,黄子都才和郑浩大吵一架。因为发现了郑浩在和其他女子约会。她听到电话那头隐约的音乐声,与女子娇滴滴的呼唤。
  她说是叫床声,他解释是在Ball场里有女子摔了一跤,他扶起该女子。
  吵完架黄子都又急急叫王敏儿疗伤。两人都说了些气话,一度绝交态势。但,恋人之间大概不能以常理推断,一时喜乐一时哀怨,都到了极处。
  王敏儿当时给她一杯茶,只劝说,“如果真喜欢呢,就别轻易说分手。你看多少女子只是为了威胁男方,甚至为表决绝,把订婚戒指掷还,他第二日就送了他人;有的把结婚证拿出来威逼要离婚,还说什么不离就是孙子……结果正中男人下怀。装孙子都没这样装的。”
  黄子都只愣愣地哭。
  几十天而已,江河不同往日。
  此际,“I am very sure。”黄子都叹气,“早十年我才不正眼瞧他。但现在……well,再不结婚,也许我就嫁不出去了。”
  “非他不可?”王敏儿的大眼睛黑白分明,圆圆的,天然长睫,眼光下意识地跟随窗外行人。
  “我记得以前你有许多麾下不二之臣,你在英国的时候,他们常写信给你。程冰、周雄不是还曾经去探过你吗?他们如今都在哪里?”
  “他们如今都是孩子他爸了……有了孩子等于有了枷锁。头发秃了,腰间长出救生圈,你说是自然规律,但也有人发愤图强改造体型。他们大概都放弃了被人正眼看的希望,但保留着看到美女就垂涎的特征。”两个过了30岁的女子不由笑起来,认识的时候他们还都没刚长出胡渣呢。
  王敏儿也一边笑,一边捂住胸口,那儿其实是痛的。她心里暗暗想,中年男子,其实也有英俊的,只是多半需要更多的养料,才可能把一个人的形象维系得那么好。
  她说的是陆坤。一个36岁的中年男子,有种她喜欢的英伦特质。当然,毫无例外,他也是别人的老公。
  她屡次和陆坤提出不要再见面的了。可是每次都被陆坤轻易击退。
  昨天晚上,陆坤醉倒前还是拨了她的手机,她不得不把他从酒吧里拖出来。他在她的小公寓沙发上沉沉睡去,一早醒来,洗漱过,接过咖啡,深深道歉,又急匆匆赶回家。因为今天是家庭日,得回家陪他的孩子。
  一想起他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在草地上野餐的场面,王敏儿就会觉得心口痛。想来,西子捧心也不外如此。
  但凡没有的,都是值得盼望的。真奇怪,人类的欲望永不止息。
  可是,她又能要求什么呢?一切都是错误得离谱的交集。
  例牌,她是不说的,听完黄子都的故事,也已让她颓然。
  喝完下午茶,王敏儿陪黄子都去逛商场。黄子都一身低调名牌,黑口黑面,化妆化得透明精致,看上去贵气十足。
  “你以为我在公司做那么久,置一身阿玛尼也好算补偿吗?”她冷笑,“都是那几年的时候,洋人买的,否则我白陪他玩那么久了。”又问敏儿,“你呢,这些年你都不买衣服似的,穿什么?”
  王敏儿看看自身上下,自嘲:“自我过完28岁生日,已经许久不肯穿窄腰身衣裳。所有的裙子、裤子都买大一个码。方便中午吃盒饭时多吃点肉,多喝一杯咖啡,多吃一块芝士蛋糕。”
  什么?黄子都指着她,一幅不可置信的表情,涂得厚厚的红唇开始变成圆形。
  “后来发觉仍不够舒服,干脆选整件直宽身裙;果然,胃气痛次数减低,宽畅空间,无拘无束,心情愉快。现在我也买牛仔裤,但是挑橡筋头那种。上班的时候无论躺、坐、立,都自由自在,伸缩自如。又追求更高享受,牛仔布稍嫌粗糙,不如卫生棉,买上整套运动衣,又软又轻又暖,可以穿上一整天都不觉得它存在……”
  她还要接着说,黄子都已经Oh my god地叫了起来:“你这样是自暴自弃的开始!”
  这种打扮,无论如何,确实真的比不上纤丽小腰身外套与窄脚露膝裙,以及诱惑性九公分高跟鞋。
其实王敏儿原本纤秀,却不喜欢显露身材,大概是因为害怕男人的标准。这世界,完全是男性审美主义占据上风。
  有的男人,如沈信,就会觉得王敏儿妙在享受天性。也有的男人,如陆坤,会认为王敏儿根本不看重自身装饰,但他还是喜欢她。
  灵性真的比外貌来的吸引人吗?不见得。一直以来,陆坤就强调自己受到外貌的吸引。所以才会喜欢王敏儿。她有着天然长睫,雪白皮肤,娇小身材,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许多。
  王敏儿怎么不信,当然信了,有人夸奖,并且夸奖得如此真诚。

  她是在图书馆里见到陆坤的,也是在图书馆里重逢沈信的。如果按先后的顺序,先是沈信,后是陆坤。
  秋天,这个城市一直在下雨。阴雨绵绵,人的情绪舒缓易震荡,最适合恋爱。老馆长说,“王敏儿你为何还在加班?整个图书馆上百万册图书归你一只手打理得井井有条,不需要再加班以示成绩。有时间好找个伴侣,陪你听雨烹茶。”
  她笑笑,这个老人如同她的父亲,总是督促她寻找人生的所谓真谛。
  当她收拾好随身东西站到图书馆大门口时,雨正大,不得不顿足。一个人递过来一把伞:“给你。”
  回头一看,两个人都有点愣,然后是惊喜。那是沈信,她和黄子都的中学同学。
  当年,黄子都曾经偷偷喜欢过的人物,无非是因为学习成绩好,长得干净。王敏儿便曾经帮子都传过几次纸条。不曾想,沈信喜欢的是她,误以为纸条是敏儿所写,闹过一场笑话的。
那时年纪小,你爱谈天我爱笑。
  沈信的笑意咧到了嘴角。“这个城市最大的好处是能随意就遇到你。”他笑。多年不见,人还是那样,老实、腼腆、瘦瘦的,小个子,穿一套运动衣,干干净净,一幅大男孩的样子。
  他们俩就站在屋檐下聊开了。原来沈信刚从S城回来B城,工作地点就在她们图书馆相隔一个街区的IT公司。
  聊到雨停了,天黑了,路灯在暮色里发出沉实的光晕。他们步行回家,谈性正浓,约好第二天晚上到“雨花石”餐厅吃饭。
  夜里王敏儿翻看旧时同学册,有限温柔,无限心酸。岁月太瘦指缝过宽,个中故事一章章写过,竟然显得小说般有了些低回婉转。
  她记得沈信,是因为他阳光般灿烂的笑,露出一口雪白牙齿,可以代言牙膏广告。整个大孩子似,没有心事般。
  翌日之约,王敏儿打扮停当,早到。引座员将其带到预定的台面,灯光昏暗,已经有人坐在那里。王敏儿心中窃喜。
  此人身材头发无一不似沈信。童心大发的她轻轻走过去,俏皮地在那人耳朵边吹一声口哨……这是他们中学时候,沈信最喜欢做的那套。
  那人听到细微声响,似乎被吓了一跳,极其迅猛地转过头来,嘴唇正好亲在她的左脸颊上。这么近距离,她当然看清,并非沈信。
  两个人迅速分开,在三五秒内,不能说话,呆住。
  “对不起,你好像坐错了位置。这是我朋友预定的3号桌。”王敏儿的脸上红灿灿的,黑暗中都能见得到,如烟霞。
  那人扬起一条浓眉,开口,声音很好听,“不会吧,我也有预定。待我问问领班。”
  领班马上过来,果真是带错了位置。那人定的是8号桌。临走前,那人递过来一张卡片,笑:“对不起,谢谢你。”
  她接过来,也尴尬地笑。
  正待擦肩而过,“对不起是让你误会了,谢谢你是我很享受刚才的接触。”他在她耳边留下这句话,极小声。“我叫陆坤。”
  王敏儿的头低到胸前第二颗钮扣。她颇觉自己孟浪了。
  沈信便在这一分钟进来,凝视她脸庞,深深觉得奇怪,怎么会在21世纪还有女子这么害羞。
  两个人晚餐非常愉快,聊着过去,聊着彼此,如常上天文下地理。王敏儿想,多少年了,没有和一个人有这么多的共同话题。这真是让人倍感难过的事。
  待得沈信将她送回家,已经是凌晨。她洗漱后躺下,沈信的短信又来了,“非常愉快。”
  “是的,非常愉快。”她喃喃自语。但是又不太确定,愉快是因为沈信,还是因为偶遇。
  第二天,王敏儿觉得叶子特别绿,花儿特别红。她有一种特别想见到沈信的感觉。
  中午时分,王敏儿惯常从一楼图书室往二楼办公室巡视过去。狭窄的螺旋楼道,她拾步上阶,老馆长与一人正往下走。王敏儿惯常低着头,没认出他来。待馆长招呼,站定抬头,眼角余光一扫只觉得这人高矮胖瘦无一与沈信不似。
  老馆长介绍:“这是我外甥陆坤,他是个专栏作家。这是我助理王敏儿,我们馆的一枝花。”
  两个人眉眼清晰,各看一眼,都含蓄地笑。
  陆坤赞:“书生女的气质就是让人着迷。”老馆长便笑,“她是李清照般人物,又耐得住寂寞。
  王敏儿的头再次低下来,她禁不住的脸红。
  陆坤最大的好处是守口如瓶。也因此,王敏儿受到重创。
  他热烈追求王敏儿,鲜花无处不到。还常常在花里夹杂着各种信、随笔、便笺。写的文章里,隐约赞美一个知性女性的着装、谈吐、气质……是的,他主持一家时尚杂志。
  王敏儿当然以为他写的是她。这么多热烈的短信、娇美的花束、相聚时的眉眼盈盈、低声倾诉……
  老馆长独居在郊区一所平房里,一直敞开大门,藏书丰富,王敏儿原来每周都去一次,照顾老人,同时欣赏那些藏书。
  陆坤就会选择也在那天过去等她,和她闲聊,刻意讨好她。两个人都喜欢英国文学,陆坤还在英国度过大学时代,回忆起来,抚掌大笑。
  陆坤最喜欢毛姆,王敏儿喜欢奥斯汀。
  这边,沈信会在黄昏时候骑着自行车来接她,车头的篮子里放着一大束紫色勿忘我。
  两个男人见到也会寒暄,自我介绍,握手。站在一起,除了面相不同,身材真如一个模子。
  有时候,她坐上后座,回头看的时候,陆坤正把一个飞吻飘递过去。她不由脸上绯红,抓紧了沈信的衣襟。
  几次,她也和黄子都说起陆坤。
  子都的第一表情是:“此人危险。”非常认真。她人面广,见过的人多,不是没听说过城中这样一号人物。名人之后嘛。
  其父似是黄埔军校某军官,而后跟着去了台湾。平反后,家族待遇陡升,所有被抄过的东西都发还了,包括一幢四合院。陆坤做家族生意,管着一个传媒集团,数本杂志。偶尔写点东西,被归为才子一类,也是豺子。他的花边新闻可不少,有时候,该市选美或娱乐圈里有些活动,都能传出陆坤与某些女明星眉来眼去的八卦。
  这类人最危险。
  黄子都冷笑:“仗着祖上积的功德,特别不把某些社会明规则放在眼里。你和他混,他当你图他什么?是当你单纯好骗。他和女明星、女主播的绯闻比一本小说还精彩。”
  真的假的?她不知道,她只是不太确信这样的感情。像站在太猛烈的太阳底下而有点眩晕。
  王敏儿开始关注一些娱乐新闻,果然是有不少关于陆坤的花边报道。几张照片,在某电影节上,他和一个美丽的女歌星结伴出场。女歌星高出他一个头,一身红色香奈儿礼服,但他穿着白色衬衫,灰色西装,以不便应万变。姿态还是压得住场面的。
  王敏儿思考过,冷静过,真的冷静过一段时间。短信回的少了,电话接的少了。
  女人的直觉?沈信给她的感觉要温馨得多……但是,那样热烈的感情,那样炽热的眼神,让她感觉自己是被关注着的。
  忽然有一天深夜,她在床上辗转反侧。一个电话打过来,是陆坤,大着舌头说自己在狼与熊酒吧喝醉了,遗失钱包、没有钥匙。
  她连忙起身,赶到狼与熊酒吧。这个英俊的男人确实喝醉了,酒保撅起嘴巴,“哪,三瓶伏特加。”
  他抱着她不肯放,眼泪滴落在她的衣服上。脸直往她脖子上蹭。相对于沈信小飞侠没心没肺的天性,她对这样“落难”的感情心动。
  可是,一直以来,陆坤没告诉过她,他已结婚,他们偶遇的第一天,是他和妻子从巴黎度蜜月回来的那天。这婚事,连媒体都不知道。为什么这么低调?王子瞳冷笑:“你们就希望注明商标,某某所有。我若搬出陆坤夫人的身份,这份工作还做不做了?”
  而且,陆坤的前妻不依不饶,“为了减少对孩子的伤害,你们也不应该把婚事扩大。”
  是,陆坤与前妻育有一子,已经5岁。两人因为性格不合而离婚。他前妻在签协议时很解放地说:“现在,轮到别人去担忧你的花边新闻和不忠了。”
  王子瞳和陆坤,是另一段故事。王敏儿也是后来才渐渐得知。陆坤真正守口如瓶,从不谈家庭,只说风月。
  女子恋爱的时候,真的智商降低到零。王敏儿迷糊、失眠、愈发可怜兮兮。沈信却一直天真的以为那是因为工作太忙。
  王敏儿常常推掉沈信的约会,沈信却并无怀疑。可爱的天真的大男孩。
  冬日下午,馆长被邀请上省电视台的一个访问栏目,王敏儿随行。
  在电视台的化妆间,老馆长在化妆,王敏儿低头整理馆长随身带来的几本书。一个修长的身影走过来,银灰色的阿玛尼西服贴身,精致的妆容,大眼、长睫,面带微笑:“叔叔,多谢您接受我们的访问。我是王子瞳。”
  馆长老好人一个。王子瞳好像是个知名的女士。王敏儿想。
  另外一把声音响起,“子瞳一直还没去过您家呢,听说您那儿上万本藏书,她都馋坏了。”
  这声音这么熟悉,王敏儿忍不住将头轻轻抬转一个角度,从化妆镜里看到陆坤很亲昵地搂着王子瞳。两人一般有魅力的微笑。
  老馆长的话,解释了一切:“你们结婚的时候真的很低调,陆坤如果不说你是我外甥媳妇儿,我真的不会接受采访。”
  ……
  王敏儿低下头,原来如此。
  奇怪的是,她竟然也不觉得很难过。为什么呢?
  夜里,看电视,王子瞳巧笑倩兮地又出现了。她在做一个女性节目的嘉宾。
  浓妆艳抹的中年女主持人问她,“你如何维系家庭和工作的平衡?”
  王子瞳眨眨眼,很爽气地笑:“爱自己。”
  什么?
  “女性的爱是那么泛滥,漂亮婴儿鲜艳花朵,都叫我们爱不释手,走进时装店,看到新装,会得上前爱抚:呵,这乔其纱真要命,那双手袋式样可爱,几乎魂不附体,可是对男人却特别苛刻:要求他们先爱我们,再在经济上支撑我们,且要一生一世,公平吗?女人碰到一件紫貂大衣,眼睛发亮,把皮裘往脸上一贴——对男人如此,已经足够。”
  主持人和观众的笑声掌声响起。这是一个多幽默多爱自己的人。王敏儿想,也许人都该这样活着。爱来爱去,要死要活,到底为何?
  “哇呀!”沈信在一边打游戏打得很起劲,忍不住连声笑骂着电脑。桌子上的柚子散发着清淡的香气,让人想起午夜。
  “下来,我要见你。”来自陆坤的短信,霸道。
  王敏儿关机了。她深深厌倦,这样的男子,根本要玩一个自己不喜欢的游戏,却还以为是恩赐。
……
  第二天他找到图书馆去。在走廊里堵住她的路。同事们纷纷行注目礼。
  “你到底要干嘛?”
  “出去聊聊。”
  她随他到图书馆的角落咖啡吧里坐下。表情安静。
  看着窗外的景色,正是B城一年最好的时候,大叶榕的叶子开始转绿,那么一点点,滴水翡翠般的绿,透明着,闪亮着。
  他说,我爱你,爱你这样沉默的表情。
  “是,我爱你的清纯。你还没有到与异性斗智的年纪,所以自然。而我已超越你虞我诈的岁数,所以摆脱所有假面。”
  “我爱你,因为你不要求我什么。我知道自己不好。”
  “我爱你,所以尊重你,至今也只是亲吻过你。我的手甚至还只停留在你的脸上。如果需要女人,多少都能找到。但你,你是不同的。”陆坤表情很诚恳,“我只是希望你别拒绝我,做我的红颜知己。陪我去巴黎住几天,享受一下两个人的灵魂之旅。”
  他说他爱她?王敏儿太诧异,以至于忽然忍不住笑了,一杯清水让她咳嗽起来。忍住,忍不住,她的脸上开始滴落泪珠。
  学黄子都的样子,仰起头,用尾指轻轻揩掉。
  他说爱她,其实也是更爱自己。和王子瞳真的是一对。
  她回答他:“你也学英国文学的,应该知道,贪得无厌,那就是人类最大原罪。我们总希望得到更多,其余动物没有这个缺点,他们天生天养,十分安份,贪婪叫人类坐立不安,故此在诗篇第二十三篇,大卫王一开始便说:耶和华是我的牧者,我必不致于缺乏,英语原文叫I shalt not want,指我不再需要什么,由此可知,这样是多么煎熬。”
  他面色青白得无法言语。
  王敏儿站起来,“谢谢你,对不起。”她再也没回头去看他的脸色,他流过泪,她也流过,不是吗?
  晚上她一路走回家,越走越轻松。回到家,沈信在她家门口等了许久,坐在地板上玩PSP,一句怨言也无。
  “我们结婚吧”。王敏儿拉住沈信的手,低声说。
  大男孩高兴得满地打滚,做猢狲般姿态呼啸。“那真的是太好了。我要和你一起变老。”
  这是很容易的事,对不对?王敏儿也微笑。她爱眼前这个大男孩,单纯的,心里只有她。也许不是,但,现在这一刻足够了。以后的事情,谁知道呢。
  她只能大方自然的做回自己,没办法假装年轻、美丽、聪明、能干、富有、潇洒或是经验老道……她不是活在聚光灯下,她只能让自己喜欢或满意。
  婚后的生活比她想像中的要好,奔三十的王敏儿方才体会到闺房的乐趣。两个人仍如朋友一样有商量。而且彼此都不过问彼此的事,这真是相安无事了。

  和黄子都在酒店咖啡厅喝下午茶是她保留的习惯。她的朋友Melissa也参加。
  子都问:“有没发觉自己老了?”
  Melissa说:“孩子发一次烧送一次医院,足足老十年。”
  子都也笑,“怀疑丈夫有外遇,又似胸口插刀。”
  真的,人就是这样老的。现在尽情过好了,何必在老了的时候,已经40出头,再还怀着一颗少艾的心,被人笑话“人老心不老”。
  可是,她为何总难以快乐起来?
  她想起昨日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,名专栏作家,M传媒董事长陆坤与本市著名女主播王子瞳宣告婚姻终结。
  她想起今晨收到的一则短信,“我自由了。你呢?”
  Melissa笑:“敏儿这个人,总是神思恍惚的,永远像在感慨什么。”
  是的,她在感慨,每一个人,原来遇见所爱的人,都心有余悸。

……


life goes on
楼主 | 2010-03-07 16:56 顶端
和你在一起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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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。
1 楼 | 2010-03-08 07:37 顶端
尘土飞扬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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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最难忘的就是得不到和已失去。
2 楼 | 2010-03-08 14:22 顶端
岩岩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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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发现 今日看完 不错 呵呵

我亦不过是个眉目清淡的女子,谈不上颜色可言。
3 楼 | 2010-03-08 20:52 顶端
smile257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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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么悲哀自怜的故事。
爱自己,是啊,爱自己。大家都要爱自己才好。


如果生在唐朝,也是个美女
4 楼 | 2010-03-09 14:41 顶端
sunshin0508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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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理名言,女人一定要先爱自己,才会有人爱!
5 楼 | 2010-03-12 00:50 顶端
张小北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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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部下完来看.谢谢.
6 楼 | 2010-05-24 02:10 顶端
水清香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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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 精品啊 只是好怅然
7 楼 | 2010-06-26 17:21 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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